2447 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DID(2014-2025)

关键字: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DID(2014-2025) 发布时间:2026-09-08 查看更多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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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跨度 2014—2025年
区域跨度 293个地级市以及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数据格式 Excel形式
数据简介

本数据为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的核心解释变量测度数据。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是以新一代数字技术为支撑,优化调整政府组织架构、运作程序以及管理流程,进而重塑政务服务模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的过程。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能够反映政府的数据制度基础和数据管理职能,是加快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的重要抓手。

鉴于2018年第8次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启动后各省份开始密集设立大数据管理机构,参考李晟等(2026)的研究方法,将2018年设为政策冲击时点。若某城市所在省份在2018年及以后年份已建立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则将该城市划分为处理组的试点城市,TreatPost赋值为1;若某城市所在省份在2018年及以后年份未建立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则赋值为0,且将该城市划分为对照组的非试点城市。经系统梳理各省份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部门公开资料,截至2025年,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中已有30个设立了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

本数据可用于开展以下多维度研究。一是可用于评估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对智能经济发展、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省域产业结构升级等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效应。二是可用于分析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绩效提升等微观经济主体的赋能作用。三是可用于考察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渠道对经济产生的间接影响机制。四是可用于探究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效应的地理区位异质性、行政审批异质性及智能经济分维度异质性等差异化规律。


数据指标

省级名称

省级代码

市级名称

市级代码

年份

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


数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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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李晟,王树生,喻亮,.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对智能经济的影响研究——基于大数据管理机构改革的准自然实验[J].管理现代化,2026,46(2):179-188.